<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做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英、德两国于2010年开始进行系统化生态补偿工作,这与我国城镇化发展至一定阶段后才开展系统性生态补偿工作的现状相似,具有借鉴意义。文章分别介绍了英、德两国在规划体系与生态补偿的衔接方式、职能分工、项目审批要求、量化指标、多元化生态补偿等五个方面的生态补偿宏观框架与经验做法,基于我国生态补偿工作现状,提出了对我国生态补偿工作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