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政策执行研究中对中国情境关注不足,无法从结构层面有效解释"中国悖论"。本文通过引入政治逻辑和基于"理"的社会逻辑,建立了一个由政治、行政和社会逻辑共同构成的政策执行分析框架。并以《慈善法》核心条款的实施为例进行了初步探讨。研究发现,政策执行中政治逻辑具有优先性,并不伴随明确的激励。社会逻辑则作为结构性因素对行政执行进行变通,优化了政策实施。然而,政治和社会逻辑对政策执行的优化一定程度牺牲了行政性执行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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