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乡村生态振兴需要法治予以保障。就目前而言,我国乡村生态的法治保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乡村生态环境立法供给不足。尽管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先后制定多部法律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予以回应,但"城市中心主义"的立法导向使我国环境法出现结构性缺陷。生态环境立法重心主要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环境污染,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农业生产污染和生活污染,乡村生态环境立法供给较为不足。乡村生态破坏案件司法机关应对欠佳。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