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目前,我国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8个陆路边境省份及自治区存在边民互市贸易,由呼和浩特、满洲里、乌鲁木齐、拉萨、南宁、昆明、哈尔滨、长春、大连9个直属海关负责辖区内边民互市贸易的海关行政执法工作。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仅限生活用品,包括饼干、糖果、饮料、地毯等。海关接受申报并对边民申报内容进行审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