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克服"手段压倒目的综合征",问题导向警务应运而生。它批判了以犯罪案件为中心、反应式地打击犯罪的传统警务策略,转而认为警察部门应该更加注重识别、分析和解决高度具体化的、隐藏在反复发生的犯罪或失序现象背后的"问题",从而更加有效地实现减少和预防犯罪的根本目的。整合了多种犯罪学理论的"问题分析三角"指引着问题识别与解决的基本方向;犯罪学意义上的过程评估表明,问题导向警务的许多实际运行并没有严格遵循SARA模型所规定的基本流程;对照之下,有关效果评估的系统综述发现,尽管以严格的实验或准实验设计进行的评估研究数量尚显不足,但是,现有的经验证据与叙述综述至少可以证明问题导向警务是"有前途的"。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应该将问题导向警务与热点警务、社区警务等加以必要的整合,还应该注重过程评估与效果评估中的科学严谨性,从而厘清真正有效的警务措施,着力避免在警务创新的旗号之下"新瓶装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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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