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人口的数量统计与官方统计方式和汇总制度密切相关。根据清代官方对民族人口的统计方式和汇总制度,可将嘉庆二十五年(1 820)广西的民族人口分解为桂东地区入册的民族人口、桂西地区未入册的土司辖区民族人口,以及桂西地区入册的民族人口三部分。通过回溯并依据相应原则对三个部分的民族人口数据进行复原,结果显示,嘉庆二十五年广西的民族人口约为378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9.7%,这一比例与时人对广西民族人口占全省人口40%的认知基本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