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综合了众多性质迥异的要素和程序,其功能、模式和机制方面的协同问题亟待解决。在功能层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保护和公益保护功能已较好协调并产生协同效应,但权益救济功能与社会公益保护功能仍须加强协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两种诉讼的协同模式可分为正向附带诉讼、名义附带诉讼和反向附带诉讼三种形态。经过发展,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较好的模式协同。在机制层面,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还需加强提起依据、受案范围、管辖、责任方式以及程序方面的协同。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