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刊讯(记者陈景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精神,落实教育部部署要求,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青海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提高幼儿园和小学教学质量。《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遴选实验区和试点园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到2023年,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幼小衔接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