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测算我国基本药物的筹资水平,分析政府承担基本药物筹资责任的可行性,提出适宜的基本药物筹资模式。方法以《2014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为主要数据来源,以相关政策中基本药物的配置标准为依据,按照两种筹资方案测算我国2013年基本药物的筹资水平。利用卫生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分析基本药物税收筹资和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模式的优缺点及可行性,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药物筹资模式。结果根据两种筹资方案,我国2013年的基本药物筹资水平分别为3 790.43亿元和4 321.25亿元,分别占全国2013年财政收入的2.94%和3.35%。政府财政有能力负担基本药物的筹资责任,政府税收筹资模式优于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模式。结论为了提高基本药物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政府应该并有能力承担基本药物的主要筹资责任,基本药物筹资可以优先选择税收筹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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