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认为买卖合同无效而引发诉讼纠纷。该类纠纷一般在买卖交易多年之后,在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下,法院通常以鉴定方式确定房屋价值,并以此为基础来权衡双方损失。文章对房屋的鉴定总结出两种路径,并对每种路径下适用条件进行总结,提出不同情形下的应当选用的鉴定方法,尝试为司法实务中如何确定合同无效后的损失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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