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1年版,68元近代以来,杭州湾南岸盐场地区产生一种名为“子母传沙”的土地占有惯例。世代居住于此的灶户们相信,他们的祖先早在明代就被官府“勒派为丁”而从事煎盐生产;清代摊丁入地改革后,他们的丁名又被官府登记在册,从而获得了当地盐场沙地的所有权;自此以后,从这些沙地由南向北淤涨成陆的土地,一律归灶户及其后裔所有,由他们围垦、出租或者转卖,子母相生,永永相续。在此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