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逐渐成为数量第一的刑事案件。对此类案件的谨慎处理、合理控制犯罪圈,成为理论和实务界一项重要追求。司法实践中,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多集中在单车事故、被害人负全责、无证无照驾驶、冲撞关卡、接受巡查时自首等几种情形。在定罪量刑时,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充分考虑具体量刑情节,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和犯罪人主观恶性程度,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现醉驾执法的合理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