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规制的基因编辑与克隆胚胎技术,应当是其中与人类遗传基因相关联的,即生殖细胞基因编辑与生殖性克隆。在考虑本罪的罪与非罪界限时,应当以法益保护的必要为准,过于宽泛的适用会阻碍技术进步。本罪保护法益为公共卫生安全与国家管理秩序,是个人在具有犯罪故意的情形下违法实施与人类遗传基因有关的试验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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