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编辑,你好:我于2017年1月入职某科技公司任总裁秘书,月工资1万元,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依法对有关事项作了约定,但就是否支付我竞业限制补偿金未约定。2019年9月2日,我离职后从事其他职业,并请求科技公司按月支付给相应的补偿金,却被拒绝。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科技公司支付给我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