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3年,国家档案局实施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规定:"应随时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1)十多年来,电子文件备份制度、方法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一定发展,形成了系列化、差异化的备份方法。现实工作中,各个档案机构由于电子文件数量、软硬件设备、资金等方面存在差异,如何选择备份方法需引起关注。完全备份、增量备份、差异备份与系统备份依据备份内容的差异,电子文件的备份可以分为以下4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