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管法治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行政监管体系机制日益完善,行政监管程序日趋规范,由于历史现实条件与相对特殊的地理环境等因素,藏区生态环境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还相对滞后于全国,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监管法治化仍然面临困难与挑战,适应藏区本土环境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自身上不足,行政监管体制仍存在路径依赖,非政府主体监管责任意识较弱,不断探索藏区生态环境监管的新路径,必须严守藏区生态红线,强化生态资源监管;减少污染排放,加强污染监管;健全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追究机制;逐步构建适合藏区生态环境状况的以监管机构职能法定为主体,监管规则公正透明、监管程序正当独立、社会监管多元并举的生态环境监管的法律保障体系。

  • 单位
    四川民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