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其中资格权的单独设置有助于解决宅基地使用权身份固化和宅基地财产流通的矛盾。探讨了"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性质和权能,认为其作为独立的权利应该在立法上予以保障。提出在保持宅基地对农民保障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应遵循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土地价值和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原则,对宅基地资格权进行具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