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权威管理走向综合治理是我国网络治理的一个基本趋势。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下,网络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作用不可或缺。当前网络社会组织主要通过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和企业资质认定、搭建治理平台等方式参与治理,仍然面临角色冲突、自律机制不健全等内部困境和法律制度与机制不健全、治理职责不清、信息交流机制不健全等外部限制,实质上是网络社会治理场域的管理对象而非治理主体。为此,应当从网络社会组织、政府、法律三方面共同努力,提升网络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和渠道,使其真正成为网络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