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上古时期即有正当防卫色彩之记载,秦汉时期的正当防卫律法逐步兴起,并在唐代达到规范完备,直至清代末期刑法转轨,正当防卫律法进入近代刑法范畴。民国初年,正当防卫制度发展在倒退与前进中徘徊,1928年后进入现代刑法范畴,其间的社会主义性质法规同样闪耀着正当防卫之光辉。新中国建国初期,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正当防卫制度订立、理论研究起始,随后遭遇停滞,又于1962年至1979年的曲折中不断进步,并在1997年达到比较完备之局面,之后至今的正当防卫制度构建更科学、研究更深入。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