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认为,我国金融领域的隐性担保内生于计划经济和转轨时期的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政府通过行政干预获取收益,提供隐性担保付出成本,两者共生共存,互为表里。政府实施隐性担保的动力取决于成本收益比,本研究构建了我国金融领域隐性担保退出模型。根据模型对隐性担保退出条件和退出方式进行了探讨,认为只有当金融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金融市场化程度使隐性担保的成本和收益接近均衡点时,实施退出才是合理和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