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3年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更加关注在先权利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意在厘清权利行使的边界,继续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等条款从不同角度突出了加强商标注册人使用义务的要求,解决“注而不用”“商标囤积”的典型问题,确保商标在注册制下发挥其应有价值,实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但是,实践中部分“注而不用”的商标并非意在扰乱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