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目标,而当前海关公职律师制度存在着身份不清、职责不明、发展滞后、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因此研究海关公职律师制度成为促进海关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国战略的客观需要。通过境内外公职律师制度及海关公职律师自身发展实践提供的横、纵向对比,借鉴社会学的共同体理论,立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海关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核心要求,可以从建立身份认同机制、作用发挥机制、发展考评机制三条线来完善海关公职律师制度,使海关公职律师实现"心有所属、业有所为、情有所盼"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