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深度贫困地区舟曲县15个贫困村的调研数据,从可得性和匹配性两个角度考察互助资金对贫困户脱贫的支持程度。基于双变量Probit模型的拟合结果,来自深度贫困地区舟曲县的经验表明资金互助社扶贫模式存在资金可得性高而匹配性弱的现象:在互助资金的可得性方面,为优先满足当地政府监管考核的要求,资金互助社对于贫困户的互助资金申请表现出了一定的"宽容性";在互助资金的匹配性方面,回款风险成为资金互助社优先考虑的因素,显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嫌贫爱富"选择性特征。对此,改进当前的监管方式,完善互助资金保障机制,加强互助资金供给导向并推广小组联保制,将有助于提高互助资金扶贫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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