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培育和壮大企业新动能是企业提升创新绩效的重要战略方向。既往研究单一聚焦于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忽视了从制度主义视角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和创新绩效的内在机理。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对江浙沪地区334份企业样本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厘清了合法性在企业社会责任和创新绩效之间的中介机制,并对企业社会责任和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验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战略性地增加其社会责任的履行可以显著提高企业创新绩效,合法性在企业社会责任和创新绩效之间产生中介作用,同时竞争强度对合法性中介机制起到显著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