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在经历新冠疫情后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大数据、算法、平台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动能及场域。开动数字经济发展引擎的算法因其技术性特点给生活带来巨大便利,但算法超出技术工具范畴影响或替代公权力决策,形成新的权力形态而引发的诸多风险也引起学界关注。通过算法权力风险的归因即内部逻辑冲突及外部价值失衡来探讨算法权力对公权力领域、商业领域、个人权利及法律自身带来现实风险,从公权力—私权力—私权利关系的重构角度提出公权力赋权、算法权力限权与追加义务、个体"数字人权"充权的多元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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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