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2019年12月19日,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中明确要求"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以来,河南、广东、四川、安徽、浙江、江苏、青海、河北等多地相关部门陆续发布政策,要求在招标评标中推行或者试点"评定分离",各地对于招投标活动中"评定分离"的探索和呼吁声不断增强,意欲实现招标人责与权的统一,保证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那么,行业内如何看待"评定分离"这种模式?它可以解决现行招投标中哪些问题?还有哪些相关的配套建设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