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行贿取得的财物等财产性利益如何处置作出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对涉嫌行贿犯罪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处理行贿犯罪所得,而对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行贿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准确界定行贿取得不正当财产性利益的范围,依纪依法、审慎稳妥作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