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根本目的,是激励干部清廉担当有为、促进事业健康发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需要建立科学的党内激励机制。从性质与向度看,党内激励可以分为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其中,正向激励以鼓励与奖励为要义,以提拔晋升、提高物质待遇、冠以荣誉称号等为主要举措;负向激励则以惩戒为要义,主要聚焦在问责、追责与惩处上。一般而言,党内激励机制在"常态"与"非常态"下的运用有所不同。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等"非常态",要在紧急状态下尽快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担当,需要当机立断,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连提并用。然而,任何科学的制度都包括相应的救济制度与纠错机制。在重大突发事件等"非常态"下运用党内激励机制尤其是负向激励,需要在事后进行进一步审视,以克服紧急状态下问责与惩处的"极化"或简单化倾向,并辅之以必要的救济制度与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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