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国绿色价值唯一凭证为绿色证书,结束了绿色消费证书、超额消纳责任、可再生能源中长期交易合同(绿电交易)均可作为绿色价值凭证、各方利益“诸侯纷争”的战国时代,对于我国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全社会为绿色价值付费、共同承担能源结构调整成本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