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总工办发〔2023〕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为进一步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工会要定期开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并根据基层工会反映集中的意见建议,适时修订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