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医院将医师、患者、医院和医保等资源高度整合, 是助推医疗资源有效共享的关键举措。目前, 我国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服务的类型与范围、相关合同条款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责权等尚待明晰, 相关法律规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笔者建议应理顺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医方、患方和第三方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民法典》与《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 进一步明确线上诊疗的类型与范围, 完善线上诊疗合同权利义务, 防控诊疗风险, 强化过程监管等, 为打造健康有序安全的线上诊疗体制机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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