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破产重整逐渐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手段。破产重整涉及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职工等多方利益的平衡,现实中法院及地方政府基于社会稳定等特殊价值考虑,不同程度存在着弱化金融债权保护的问题。在破产重整常态化实施的背景下,应真正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破产重整程序,平等保护金融和非金融债权。

  • 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