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既要承担国家生态建设战略部署、维护生态安全重任,又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林业增效、职工增收来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分析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以及两者的自我发展水平和相互影响情况,为研究森工国有林区实施生态建设和经济转型协调发展提供一种相对客观的动态评价方法。【方法】遵循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发展演变过程及科学性、代表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原则,构建了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基于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互动机制,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测算生态建设与经济转型之间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通过建立灰色动态评价模型分析生态子系统与经济子系统的自我发展能力和相互影响程度。【结果】①2000—2016年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主要以生态建设为主导目标。除2000、2001年以外,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生态子系统有序度均高于经济子系统有序度,表明生态建设占据主导。而2000年与2001年的经济子系统有序度大于生态子系统有序度,虽然表面上说明经济发展占据主导,但本质是生态建设效果的滞后性所致。②2000—2016年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生态子系统的有序度整体处于波动上升趋势,表明生态建设效果趋显,森林资源得到逐步恢复和稳定增长,生态功能持续提升,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而同期经济子系统有序度变化整体呈近似"U"形变化趋势,2003—2006年经济子系统有序度处于"U"形趋势底部,2006年之后有序度恢复上升态势,尤其是2011年以后经济子系统有序度显著上升,各年有序度水平都超过了0.5。③生态子系统与经济子系统耦合协调度经历了勉强协调→濒临失调→勉强协调→初级协调→中级协调→良好协调的不同发展类型阶段,总体上呈现波动式上升态势、逐渐趋于良好耦合协调发展的轨迹。2008年及以前耦合协调度属于过渡阶段,尤其2003—2007年期间,近乎处于"U"形趋势底部的经济子系统有序度与同期的生态子系统波动上升的有序度形成了较大的离差,导致这一时间段出现了过渡阶段中的濒临失调发展类型;2009年及以后属于协调发展阶段。④2000—2016年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生态子系统与经济子系统都具有自我发展能力,但都较弱。这是由于施业区内经济生产活动产生的工业废水、工业二氧化硫、工业固体废物等造成生态系统外部环境压力仍然巨大,以及森林资源生长的长周期性使得活立木总蓄积、森林覆盖率等指标的数据增长缓慢,致使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生态子系统的自我发展能力依然较弱。2000—2016年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发展中出现经济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加速、转型发展路径日渐清晰、改革不断深入的良好势头,但也存在着制约和影响林区持续发展的短板问题:2014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林业局收入减少,科技创新投入严重不足,林区专业技术人才断档,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较低;黑森绿色食品、森林旅游等产业发展还刚刚起步,生态产业、非木产业等转型替代产业发展潜力还没有释放出来;产业布局不尽合理、主导产业不突出、同质化竞争严重、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拉动力不强等依然是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依然没有完全转化为经济优势,致使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经济子系统的自我发展能力疲软。⑤生态子系统对经济子系统有促进作用,而后者对前者有抑制作用。相对而言,生态子系统自我发展能力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的持续支持下强于经济子系统的自我转型发展能力;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生态建设效果显著走强的趋势对经济转型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整体上经济转型起步迟缓、转型替代产业发展潜力尚未释放出来,从而对生态建设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结论】截至2016年,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生态建设与经济转型处于良好协调发展阶段,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在未来建设发展中,应统筹协调发展,通过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森林可持续经营、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建设生态产业、非木产业及开发境外资源来推进森工国有林区经济转型升级,缓解或解除经济发展对生态建设的抑制作用,以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转型的优质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