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儒家认为,人区别于动物之处是人性尤其是仁义之性。传统儒家的人性论是一种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人性概念到了宋明理学时期发展为天理概念,人性论转变为天理说,理学家用超越的天理来定义人的本质。理是普遍而永恒的实体,是超越的存在,这个超越实体的出现改变了人类的自然好恶行为。自然的好恶行为是产生于人心或人性的自然活动,这种自然行为在超越天理的主导下转变为超越性行为,并因此而成为人类的本质性行为,人从自然物转变为依据超越天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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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高等研究院; 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