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直接渊源,党的十八大以后,“法治中国”建设的正式启动,标志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孕育成型。虽然“法治中国”与“法治浙江”在形式上已发生分离,但在内核上却对后者具有相当的承继性。得益于两者之间的根脉相连,使得“法治中国”建设在吸收了“法治浙江”建设的有益经验后,能够在国家治理中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在此过程中,“法治浙江”亦得到了大幅扩容。而当国家治理为实现更高目标逐步将效度提升的重心转向省域治理时,利用央地联动这一天然纽带,促成“法治中国”建设对“法治浙江”建设的全面反哺,将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可行方案。在此背景下,通过精心策划该方案以助力其落实,无疑成为以浙江为代表的省域法治建设的当代使命。

  • 单位
    浙江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