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垄断产生的分割市场、损害竞争等不良后果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产生了严重阻碍。破除行政垄断是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各类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和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存在规制的行为范围促狭、追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未来应当通过强化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扩大行政垄断行为的法定种类,增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权以及健全对行政垄断的追责机制来提升对行政垄断的规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