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利用网络实施贩枪的案件不断滋生和蔓延,对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治罪”到“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贩枪案件具有涉案枪支种类多样、作案隐秘化、犯罪身份虚拟化等特点,检察机关在枪支比动能鉴定、罪名选择和管辖权确定等方面存在难点。对此,应全面审查涉案枪支,综合评估社会危险性,做到宽严相济,以实现精准打击和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与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