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黑社会组织",因各国法律(境外地区)规定不同和不够明确、国际法中也没有关于黑社会组织的具体规定等原因,既难以适用外国法(境外法)标准进行司法认定,也难以适用国际法标准进行司法认定。同时,因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黑社会组织的实质认定条件,适用国内法标准进行司法认定也缺乏理论和法律依据。即便是我国刑法今后规定了"黑社会组织"的认定条件,也与"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中的"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存在难以解决的矛盾和冲突。"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设置不科学,建议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