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1号《关于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已经2023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席易会满2023年8月10日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要求,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2006年5月9日证监会令第31号根据2009年5月13日证监会令第62号《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7月7日证监会令第134号《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