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要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商品属于侵权商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诉讼中以营业执照上的字号为当事人。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以字号的名义销售侵权商品,构成侵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通过经营场所陈列、宣传的微信号销售侵权商品,不属于经营者的个人行为,系个体工商户实施网络销售的新类型侵权行为,应由个体工商户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