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易遵发、姜启成等家藏诉讼文书》第三部分重点收录了贵州文斗寨清末至民国时期家藏官文书。该书录文存在因不识俗字、异体字造成的部分误录、漏录现象。结合字书,并核对原契图版,考辨和校勘录文中误读和失读的文字,以期恢复文书的本来面貌,也为该书的再版和相关研究扫清语言文字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