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规定越来越细微精巧,罪名种类越来越繁琐复杂,罪状表达越来越详尽具体。但从哲学视角看,过于精细的刑法规定有悖质量相统一理论和辩证认识论理论;从法理学视角看,过于精细的刑法规定违背法的稳定性、法的模糊性和法的精简性理论;从法学实践视角看,过于精细的刑法规定制约刑法适用并且影响对刑法的理解;从刑法方法思维视角看,过于精细的刑法规定有违类型化思维、协调性思维和解释论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