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份以后,台湾连续发生了博达、讯碟、皇统和卫道等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其做法包括假原料真进口、假成品真出口,将应收账款通过设立的人头公司转化为受限衍生金融资产,转移资产,掏空上市公司等。这些舞弊手段同我国内地、美国的舞弊手法相比有很大不同。研究这样的问题,能够在甄别会计舞弊行为、防范财务信息风险方面产生效用,也能够给证券监管部门及注册会计师一定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