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典作为文学重要写作方法之一,在赋与诗中呈现出不同面貌。早期用典是从辞令论说的语言艺术到文学写作手法的迁移。文人用典在赋与诗中的差异,主要体现为赋始举事、诗好化言两方面。南北朝赋与诗的用典之异,是用典方法和文体需求带来的不同。前者体现为赋繁与诗简的不同典面,后者体现为赋典多类义体物、诗典多代言写志。及至庾信用典集前代之大成,从典故本身替代和证言的功能出发,重新诠释典故在赋与诗中的运用,从而使其赋与诗之用典,都呈现出叙理与抒情统一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