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理论界围绕《物权法(草案)》的争论可以说是一场“问题与主义之争”,这些争论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学界对物权法的使命尚未达成共识。我国应在借鉴大陆法系物权法和英美法系财产法的基础上明确物权与财产、财富、财产权的含义与性质,这是正确理解物权法相关制度的关键,也是平息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有关争论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