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环境保护法制近年来取得了诸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在立法方面要坚持将以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的生态中心主义取代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指导思想,并健全环保法制体系;在环保行政执法方面,要改变僵化的体制,加强执法权威,引进市场手段,实行处罚与激励相结合的机制;在环境司法方面,应确立公益诉讼等针对环境诉讼特点的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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