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19-0130038鲁财工[2019]19号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财政局、大数据主管部门,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大数据主管部门: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山东省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