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监理、勘察设计工程师可担任项目经理,部分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