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经发[20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农经发[2001]4号)的规定,经审查,北京牧洋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符合更名条件,同意予以更名(名单附后)。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在自身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