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后位继承制度,主要依托于后位继承遗嘱及相关法律规则而实现。在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后位继承遗嘱可视为具有关联性的附条件或附期限遗嘱,后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则构成一项期待权,具有独立的权利机能。就制度功能而言,后位继承在保障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灵活进行遗产处理与利用,维持家庭财产代际传承,应对高龄化社会赡养需求等诸多方面,均能达致各方继承利益的相对平衡与妥善安排,且能够与《民法典·物权编》中居住权制度相衔接。确立后位继承制度,合乎法理,顺乎民意,不失为一种回应家庭继承需求、丰富继承法律制度供给的新路径与新选择。